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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張霸墳墓今安在 [打印本頁]

作者: 許多年后    時間: 2024-12-8 10:46
標題: 張霸墳墓今安在
昨日,去東屏鄉(xiāng)下祭掃(先母忌日),實地見到了張錦山墳墓,從別處遷來的,碑上沒有生卒年份,也無名諱,許是立碑立有所顧慮。
張錦山東屏甲方底村人,是當時著名的惡霸地主丶漢奸,1940年六月,新四軍抓捕處決了溧水上方寺惡霸丶大刀會堂主張滿,其妻串聯(lián)張錦山,張向溧水境內所有大刀會堂口傳信,一村不出燒殺一村,致使所有刀會成員于六月二十二日集中到橫山,于七月制造了"橫山事變",大肆抓捕殺害共產黨員和抗日分子及其家屬,嚴重破壞了當?shù)氐目谷樟α?,使橫山地區(qū)一時間籠罩在白色恐怖之中。
對新四軍積極抵制,張錦山等刀會堂主公開拒絕丶抵制新四軍進入其活動范圍展開工作,宣傳抗日,導致新四軍不得不轉移到天王茅山一帶活動。
據網友漁歌唱晚老先生說,1951年鎮(zhèn)反運動時,張錦山在大西門老實小操場上被公審,事后被兩民兵連拖帶拽著奔向如今狀元坊公園附近的一處土溝內處決(1945年溧水短暫解放時處決了幾個漢奸,其逃過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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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許多年后    時間: 2024-12-8 11:25
張錦山1951年3月被公審槍決,原因是當時縣鄉(xiāng)村都成立了鎮(zhèn)反組織,鼓勵群眾檢舉反革命分子線索,使其無處可逃。
作者: 許多年后    時間: 2024-12-8 12:53
更正,是老實驗幼兒園,非老實小
作者: 許多年后    時間: 2024-12-8 20:53
笫一張圖內容來自于《土地革命前的蘇南農村》
作者: 陳維銀    時間: 2024-12-9 00:24
張錦山應為張金山,這是當?shù)乩习傩辗Q張家里的金子堆成山,各種版本有關張這一外號名都錯為張錦山。我已于一個月寫了甲方底村志文章,文中著重講述了張金山的故事,適時發(fā)在文史版塊,謝謝作者提供的墓碑照片。
作者: 遇識    時間: 2024-12-9 07:33
不忘歷史
作者: 寶貝她媽    時間: 2024-12-9 08:10
他還有后人祭奠
作者: 花樣年華    時間: 2024-12-10 14:28
壞人后人更多,因為老婆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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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許多年后    時間: 2024-12-11 20:52
陳維銀 發(fā)表于 2024-12-09 00:24
張錦山應為張金山,這是當?shù)乩习傩辗Q張家里的金子堆成山,各種版本有關張這一外號名都錯為張錦山。我已于一個月寫了甲方底村志文章,文中著重講述了張金山的故事,適時發(fā)在文史版塊,謝謝作者提供的墓碑照片。

據村上老輩講,張金山死后,他有一個兒子也槍決了,公審地點在西山廟前山坡上,槍決地點在會場附近,西山廟在西姜巷村西約三百米高的山頂上,廟宇已不復存在。同時被槍決的有好幾人,有解放前的匪首等。
作者: 西北麥客    時間: 2024-12-12 00:56
溧水老漢奸兼惡霸張錦山,殺人百余,終于伏法償還血債。
溧水縣殺人魔漢奸大惡霸張錦山,七區(qū)臥龍鄉(xiāng)甲方底村人,現(xiàn)年六十六歲??箲?zhàn)前任歸正鄉(xiāng)長,抗戰(zhàn)時降倭,任偽自衛(wèi)團長、偽剿「匪」司令,憑借敵勢,橫行霸道,殘殺抗日軍人及無辜人民一百三十余人。解放后張逆仍不悔過,繼續(xù)作惡,隱瞞黑田,對抗合理負擔(張逆有田三百余畝 )。縣府先后收到被害家屬控告狀二百余件,要求公審法辦。二十三日縣府召開羣眾公審大會,各區(qū)農民冒雨來城者七千多人,翻身紅旗插遍全場。由縣長張君實任主審員,被害家屬吳云珠、楊義盆等一個個上臺申訴,由上午十一時直到下午三時。會場上響起了「我們要討還一百三十人的血債!」張逆鐵案如山,無法抵賴,低頭承認。最后主審員張縣長宣讀判決書:「呈準蘇南行署,張逆罪大惡極,當場執(zhí)行槍決,其家產除留該犯家屬生活費外,其余全部沒收」。鎗聲響處,一方惡霸在羣眾前面倒下了,羣眾拍手稱快。(鐘?廿九日寄 )

《大公報》上海版        1949/12/31        第6版

作者: 許多年后    時間: 2024-12-12 18:45
西北麥客 發(fā)表于 2024-12-12 00:56
溧水老漢奸兼惡霸張錦山,殺人百余,終于伏法償還血債。
溧水縣殺人魔漢奸大惡霸張錦山,七區(qū)臥龍鄉(xiāng)甲方底村人,現(xiàn)年六十六歲。抗戰(zhàn)前任歸正鄉(xiāng)長,抗戰(zhàn)時降倭,任偽自衛(wèi)團長、偽剿「匪」司令,憑借敵勢,橫行霸道,殘殺抗日軍人及無辜人民一百三十余人。解放后張逆仍不悔過,繼續(xù)作惡,隱瞞黑田,對抗合理負擔(張逆有田三百余畝 )。縣府先后收到被害家屬控告狀二百余件,要求公審法辦。二十三日縣府召開羣眾公審大會,各區(qū)農民冒雨來城者七千多人,翻身紅旗插遍全場。由縣長張君實任主審員,被害家屬吳云珠、楊義盆等一個個上臺申訴,由上午十一時直到下午三時。會場上響起了「我們要討還一百三十人的血債!」張逆鐵案如山,無法抵賴,低頭承認。最后主審員張縣長宣讀判決書:「呈準蘇南行署,張逆罪大惡極,當場執(zhí)行槍決,其家產除留該犯家屬生活費外,其余全部沒收」。鎗聲響處,一方惡霸在羣眾前面倒下了,羣眾拍手稱快。(鐘?廿九日寄 )

《大公報》上海版        1949/12/31        第6版

如果上述為真,那么114網友漁歌唱晚先生記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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