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114網(wǎng)==

標題: 這錢,我可以討回來么? [打印本頁]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2 20:51
標題: 這錢,我可以討回來么?
    在114,雖然有三年多的網(wǎng)齡,我也只能算是個不老不小的“新兵”吧。但凡大一點的活動,都會盡量參加。這不,今年的元旦聚會,我就早早地買了票,一心想著和各位新老好友一聚。
     然而,世事無常,就在這天,家中一長輩西去,我不能不去送老人家一程。我先給編輯打了電話,為我不能參加而致歉。又開玩笑地問,我的A券能不能參加“兌獎”。編輯讓櫻花作答,答曰不能。我說,那就將我的入場券作廢。我告知了該券的號碼。
      現(xiàn)在的問題是:我能討回我那一萬金幣么?
     (說明一下:一條江不是愛財之輩。萬一哪一天我不上114了,再多的金幣對我來說也一錢不值,對吧?)
作者: 夏天的雪    時間: 2015-1-2 20:57
現(xiàn)在的問題是:我能討回我那一萬金幣么?這個這個我也不知道。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2 22:07
沒關系,咱有錢。哈哈!
作者: 早上美    時間: 2015-1-3 07:33
大哥/加油/我也跟你一樣/兌了沒去成
作者: 老羊    時間: 2015-1-3 07:47
如果討不回來損失不小??!一萬金幣不容易掙呀!
作者: 涼城    時間: 2015-1-3 07:54
我覺得114應該可以體諒,你發(fā)生的那是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支持退還
作者: 健康快樂    時間: 2015-1-3 07:57
看來只能領取A劵的紀念品安慰一下了!呵呵! 更可惜的是那天抽到大獎沒領的人了, 又重新抽獎給其他網(wǎng)友了
作者: 嚴九娘    時間: 2015-1-3 08:04
客觀的說,是閣下照成的原因及理由去不成的,單方面的不會退還的;如果是組織方的因故而取消活動的應書面澄清和道歉,并積極退還網(wǎng)友因活動參加兌換入場券的金幣和其它主體產(chǎn)生的有效經(jīng)濟;前提是提前通知主辦方因故未能參加,主辦方也取消了該入場券的認證資格,該券已不在享受任何權利;網(wǎng)站應該人性化的像飛機票火車票一樣退換金幣,雖然是虛擬貨幣,但也同等尊重其價值。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3 08:16
估計還不僅僅是我倆。不過我在事先跟站里通報了。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3 08:17
就是啊,要忙活好幾個月的。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3 08:18
多謝支持,哈哈。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3 08:22
除非那紀念品是我心儀之物,否則像我這么懶的人是不會去領的。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3 08:23
看來九娘對經(jīng)濟頗有研究。謝謝!
作者: 早上美    時間: 2015-1-3 08:29
幫你支持一下/我不指望退了
作者: 天空飛翔    時間: 2015-1-3 08:44
你的金幣不是一般的多
作者: 簡單就好    時間: 2015-1-3 08:49
如果討不回來損失不小??!一萬金幣不容易掙呀!
作者: 健康快樂    時間: 2015-1-3 09:24
讓櫻花給你送去并致歉!哈哈哈
作者: 豐富    時間: 2015-1-3 09:38
大哥,這應該要不到了,這是買賣關系,過期作廢了,你當時應該送人,檢票
作者: 凡星    時間: 2015-1-3 09:50
早點送人好了 最后票很緊張的
作者: 淤滿的池塘    時間: 2015-1-3 11:06
我說呢,一直在會場找江兄,和“當兵的人”也一直在念叨著!
作者: 淤滿的池塘    時間: 2015-1-3 11:06
江兄不差錢,O(∩_∩)O哈哈~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3 12:09
我也無所謂。只是說說而已。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3 12:10
以前是打土豪,現(xiàn)在嘛,土豪吃香了不是?哈哈。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3 12:12
如果回不來也沒辦法,再慢慢地掙唄。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3 12:14
萬一她送來的是真正的金幣,我就真土豪嘍。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3 12:15
當時我人在鄉(xiāng)下,票卻在街上,沒法送啊。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3 12:16
我跟櫻花聯(lián)系的時候她也說票緊張,但我在鄉(xiāng)下,沒辦法啊。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3 12:17
原來就想著弟兄們喝一杯的。
作者: 天空飛翔    時間: 2015-1-3 13:03
標題: 回 一條江 的帖子
一條江:以前是打土豪,現(xiàn)在嘛,土豪吃香了不是?哈哈。 (2015-01-03 12:10) 
我得多討好你,說不定哪天大發(fā)善心送我一點
作者: 流氓兔斯基    時間: 2015-1-3 14:13
樓主其實是來檢討的吧,沒去現(xiàn)場 ,看來很多遺憾。

不過另一方便來說,逝者為大,什么都要放下來。想必樓主心情也不舒服。
作者: 一笑了愁    時間: 2015-1-3 20:09
錢越多越小器,你存那么多金幣干嘛?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4 07:48
呵呵,“萬元戶”,在八十年代可吃香嘍。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4 07:50
送你一點不難,“大發(fā)善心”不易。呵呵。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4 07:51
您看問題比較深刻。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4 07:52
將來開銀行啊,你也入股好嗎?
作者: 清香不是美麗    時間: 2015-1-6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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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6 19:23
謝謝妹子!其實我也無所謂。
作者: 千里走單騎    時間: 2015-1-8 16:57
標題: 回 一條江 的帖子
一條江:沒關系,咱有錢。哈哈! (2015-01-02 22:07) 
需要討債的嗎?我算一個[s:81]
作者: 無為老道    時間: 2015-1-11 12:53
支持依法維權,申請強制執(zhí)行。哈哈。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12 07:33
道長的意思,我該向法院起訴?哈哈。
作者: 雨虹    時間: 2015-1-12 08:42
好可惜啊,但的確是特殊情況!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12 19:54
謝謝!不過,沒關系的。
作者: 無為老道    時間: 2015-1-14 11:15
標題: 回 一條江 的帖子
一條江:道長的意思,我該向法院起訴?哈哈。 (2015-01-12 07:33)
你自己核算一下訴訟成本,如果有盈利的可能,也不妨沒事找事搞搞一試。[s:110]
作者: 一條江    時間: 2015-1-14 19:46
錢財乃身外之物,一動不如一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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